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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书法家 再次状告“四川金盆地”侵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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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11-12 09:17:0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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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font size=4>&nbsp;&nbsp;&nbsp;&nbsp; 去年8月,成都书法家欧阳松状告四川金盆地(集团)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官司,通过省高院二审判决尘埃落定:金盆地公司赔偿欧阳松6.8万余元。此案近日再起风波。因在市场上发现原包装“金盆地”产品,欧阳松再次状告金盆地公司以及经销商侵权。昨日,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庭审中,欧阳松列举,至今成都市区商店内仍摆着包装上印有他享有著作权的“金盆地”字样的酒产品出售,但金盆地公司代理律师王崇云称,市场上流通的原包装产品是省高院判决前所生产的,是已经存在的客观事实的延续。两被告都不接受调解,法院宣布择日宣判。</font><br><br>[来源:华西都市报 作者:记者 舒张惠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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